【法治数读】探究球星卡背后的秘密!

点击:18 时间:2024-06-07


引言

近年来,继盲盒、球鞋、潮玩之后,一种小众收藏品——球星卡,正逐渐走进大众视野,成为收藏界的“新宠”。此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走私进口球星卡的刑事案件、天津海关缉私局破获一起案值3.8亿元的“球星卡”走私系列案件,“球星卡是否存在割‘韭菜’之嫌”“为倒卖球星卡不惜走私犯罪”等话题引发舆论关注。小小的球星卡究竟有着何等魔力,竟能让人如此着迷,甚至为之铤而走险,不惜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其背后蕴藏着怎样的秘密?下面,让我们一探究竟!

一、揭开球星卡的“神秘面纱”

球星卡由来已久,源于北美,顾名思义是一种印有体育明星的小卡片,1880 年美国烟草制造商将球星卡作为香烟赠品推出,20 世纪30年代口香糖公司也开始效仿,并逐渐形成美国特有的一种收藏品。

1.球星卡品类繁多,形式多样

球星卡涉及篮球、足球、棒球等领域,卡片种类繁多,包括普卡、平行卡、特卡、新秀卡、交换卡、限量卡、签字卡等,为具有不同需求的消费者提供了多种选择。

制作:法治网舆情中心 数据来源:中国收藏家协会体育纪念品收藏委员会官网,国元证券研究所)

2. 影响球星卡价值的几个要素

球星卡品类繁多,其发售价格也不尽相同,从几十块钱到上万元不等。影响球星卡价值的要素包括球员流行度、卡片流行度、卡片稀缺度、卡片本身情况、球队流行度、是否有评分机构等。

制作:法治网舆情中心 数据来源:华经产业研究院,国元证券研究所)

二、球星卡市场:持续升温的消费赛道

1.球星卡交易市场构成

球星卡产业链上游主要为体育赛事IP方;卡片制造商/发行商例如Panini、Topps等。下游衍生领域包括评级机构、拍卖平台、球星卡交易数据平台等。

球星卡的首次销售模式为盒装销售。销售商将多张卡片打包成盒进行售卖,买家在购买前并不知道盒中的卡片是什么,只能通过“拆盒”一睹盒内卡片真容。

球星卡经过一级市场来到消费者手中后,消费者会产生收藏、投资等需求,进而催生出球星卡二交易级市场,交易模式涵盖单卡交易、拍卖交易等。

2.我国球星卡市场处于高速发展阶段

随着NBA、世界杯等各项赛事的推广,球星知名度不断提升,我国球星卡市场越发繁荣活跃。

从艾瑞咨询发布的数据来看,2024年,中国球星卡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64.9亿元,相比2023年增长49.1%,预计在2025年其市场规模将突破90亿元。

制作:法治网舆情中心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

同时,国内球星卡消费者数量不断增加,2024年,国内球星卡消费者人数预计达到257.1万人,预计2025年国内球星卡消费者人数将升至358.7万。

制作:法治网舆情中心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

三、对于球星卡,网友这样说

球星卡收藏者、体育迷往往期待与喜爱的球星建立联系,球星卡作为“桥梁”,拉近了彼此之间的距离。此外,不少志同道合的“卡迷”们因球星卡结缘,“以卡会友”成为“卡迷”们的专属交友方式。球星卡的娱乐属性和社交属性尽显。

对于一些球星卡爱好者来说,球星卡不仅是兴趣,更是收藏品、投资品。对购买盒装卡牌的消费者来说,“开卡”“拆盒”所带来的快乐无法言语,“开出一张喜欢并且稀有的卡片”是每一个“开卡者”的终极目标。少数持有限量卡的收藏者,则将卡片视为具有“升值”“变现”属性的投资品,期待着限量卡经过炒作后,能卖出“天价”。

面对话题热度与价值不断攀升的球星卡,有的网友认为球星卡收藏跟集邮是一个道理,热爱无需理由,存在即合理;有的网友则表示,“天价”球星卡背后存在资本运作,炒作球星卡已经成为某些人的敛财手段;也有网友呼吁大家理性消费,勿盲目跟风、投机倒把,别被市场当成“韭菜”。

制作:法治网舆情中心 数据来源:“新华社快看”在哔哩哔哩发布一则名为《买完第二天就涨了5000?“球星卡”的水有多深》的视频,选取视频一级评论及弹幕进行自然语言处理,将热度最高词语规定为100))

四、“卡圈”水很深,买卖双方需理性谨慎

1.买方:理性消费,莫当“韭菜”

随着球星卡的价值日益显现,一些消费者迫切地想要“入圈”,幻想着以低廉的价格买到日后可能增值数倍的球星卡,从而实现“一夜暴富”的梦想。然而,球星卡价格暴涨数十倍甚至数百倍的另一面,可能会因市场回归理性,导致球星卡价格大幅回落甚至沦为“废纸”,致使消费者最终成为市场的“韭菜”。

2.卖方:切忌投机倒把,远离走私犯罪

此外,一些卖家不惜铤而走险,企图将从境外购买的球星卡走私入境,以此牟利。今年发生的两起球星卡走私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一是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低报价格、伪报贸易方式,走私进口球星卡的刑事案件,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继续追缴违法所得253.18万元。二是天津海关缉私局组织开展打击“球星卡”走私专项行动,成功破获“球星卡”走私系列案件,共刑事立案24起,案值3.8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天津海关缉私局查明,犯罪嫌疑人在寄递渠道,将“球星卡”伪报为广告品、宣传品等;在旅检渠道,犯罪嫌疑人以行李夹藏等方式,自多个口岸走私进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伪报品名、低报价格或夹带不报等方式走私进口“球星卡”,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制作:法治网舆情中心 )

结语

球星卡作为一种小众收藏,市场还处于发展阶段,因存在资本炒作现象导致其波动性较大,消费者应量力而行,谨慎投资理性消费,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对于从国外进口“球星卡”的国内卡牌商家,一定要如实向海关申报卡牌的品类及价值,正常办理进口通关手续,远离走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