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年限:开始执业时间:1999年,25年专注法务领域

 

大案要案说明:

长沙岳麓区某房地产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可行性研究、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为当事人减少工程款、融资利息等损失1000多万元;

中燃集团长沙燃气站项目全过程法律咨询服务;

某建筑装饰公司股权并购专项法律服务;

中国资产管理公司与湖南弘吉投资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1.2亿);

黄某等诉长沙华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系列案(共98案);

刘某诉湖南宇洋旭日制药机械有限公司实现担保物权纠纷案(标的3300万);

四川省云地贸易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标的2000多万);  

豪庭公司工程款项纠纷案,经历一审、二审、再审,成功使得法院支持当事人全部请求,并按最高额赔付利息;

王某民间借贷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敏锐抓住原告证据漏洞,获得法院支持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为被告王某免除100多万元担保责任;

唐某等销售伪劣产品罪,公安部督办案件,涉案金额3000多万,受害人为格力公司,且获得有关批示从严从重处理;经努力,当事人被不予起诉;

李某等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信息领域新型案件,受害人为华为公司,华为公司组织了强大律师团出庭。经努力,当事人被取保,案件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后,控方主张未获得支持;

滕某等9人诈骗罪案,该案为当地套路贷涉恶犯罪第一案,滕某一案被判十年,二审介入,成功为当事人获得减刑,为唯一获得减刑的被告人。

 

服务大型企业经历:

服务过长沙统一企业有限公司、长沙中燃百江能源有限公司、湖南中赢园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长沙市天玺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湖南省浩盛达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长沙市建资通讯设备有限公司、长沙泰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长沙黄兴龙飞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四川省荥经县腾达冶金炉料有限公司等。

 

擅长诉讼板块说明:

擅长建筑房产、招标采购、公司治理、金融投资、经济合同、人资劳动等。

 

其他:

受教、执教于省内各多所大学,目前仍担任省内某高校老师;

出席湖南省房地产协会、省地税局、省交警总队、长沙市委组织部等机关企事业单位作关于建筑法、保险法、物权法、劳动法等方面的讲座,担任讲师;

省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专业论文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