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裁员季:女高管嚣张裁员,威胁员工“让你两年半找不到工作”!

点击:125 时间:2024-01-22

都说年底是裁员的高峰期,对于企业来说,年底裁掉6个月试用期即将到期的员工,不仅能省一份员工的工资和年终奖,还能年后重新再招一个耗材,真的是省钱省麻了!

 

近日,一则关于某公司女高管涉嫌违法开除员工的消息,迅速上了热搜,在视频中,女高管在12月份准备裁掉一个6个月试用期即将到期的员工,态度极其蛮横,声称“我就违法(辞退你),你管得着吗?”在员工要求劳动局仲裁时,她又声称“一审二审我有的是人”,并且威胁员工“让你两年半找不到工作”。

 

1月8日凌晨,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就此事发布声明:

近期网上出现我司人力员工井某与前员工孙某因解除劳动关系出现争执的视频,井某情绪激动发表不当言论,引发网民极度不适,在此谨向大家诚挚道歉!我司已责令其停职反省并严肃处理。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我司前员工孙某于2023年6月25日入职,签订3年劳动合同及保密与竞业限制协议,试用期6个月。因孙某工作能力不胜任,我司决定不予通过试用期。经协商一致,12月1日双方签署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我司按照协议于12月8日足额支付了11月份工资及离职补偿金。以上程序均依法合规处理。

我司始终坚持依法经营,我们相信社会的法治与公平,并努力为社会创造价值。

北京尼欧克斯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1月8日

 

以工作能力不达标为由,裁掉试用期即将到期的员工,是很多员工喜欢的省钱套路,那么,试用期可以有6个月吗?

 

法能手律师指出,如果签订的是三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6个月的试用期是合法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且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同时,不能为了规避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只签订试用期合同,因为这样试用期合同不成立,该期限视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被裁,法能手律师指出以下四种情况,公司需要给予补偿,看看你属于哪种?

 

1、试用期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就辞退

如果入职超过一个月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每个月二倍工资,除了第一个月拿不到,后面的2-6月都可以拿二倍工资(试用期最多六个月)

 

2、公司有没有交保险

很多公司都是转正后才交五险一金的,这种情况我们可以去当地的税务局和公积金管理局中心投诉,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

 

3、不符合录用条件

说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也没有进行培训就辞退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解除拿2N的赔偿金。因为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所以N只能按照 0.5计算,2N就是一个月工资。

 

4、公司违法延长试用期

比如你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这种情况试用期最长是两个月,但是公司约定了4个月的试用期,这种情况属于违法延长试用期。延长的这两个月工资要按照转正后的工资发,除此之外,这两个月还能再要一倍工资,属于违法延长约定试用期的赔偿金。

 

 

如果您现在需要寻求法律帮助,建议尽快联系法能手律师,欢迎私信法能手,说说您遇到的困境,金牌律师专业为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