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能手普法】女子相亲转走对方1万3“见面费”,涉嫌盗窃被抓!

点击:101 时间:2024-01-17

对很多大龄剩男来说,相亲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社交活动,一般来说,相亲对象通常都是由家人、朋友或专业媒人介绍,这样就避免了单方面的约会或网络交友的不确定性和不安全性法能手律师在这里提醒大家,有时候,看起来很完美的相亲,可能也会被坑……

 

今年33岁的凌先生通过朋友的介绍认识了一个相亲对象,聊了一个多月,凌先生十分中意,于是正式约出来见面,相亲对象王女士的外貌和气质更是让凌先生满意,在和谐的氛围中,王女士问起了凌先生的微信支付密码,出于信任,凌先生直接将支付密码告知给了对方,谁知回家查看手机才知道,王女士竟然趁凌先生不注意,直接微信转走了1万3!愤怒的凌先生直接报警,经过一番侦查取证,确认了王女士的犯罪行为,但王女士拒不配合调查,称这1万3是凌先生给她的“见面费”,警方只能将王女士抓获归案,最终,王女士因涉嫌盗窃被采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法能手律师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很多大龄单身男女来说,相亲是一种重要的婚恋方式,它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异性,找到自己的伴侣,法能手律师提醒大家,相亲要参加,也不要降低自己的警惕心,对于第一次见面的相亲对象,涉及大额金钱来往、支付密码等隐私信息一定不要轻易告知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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